■修订版《办法》的一大显著特点在于凸显学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亮出“严”字底色,突出教育公平
■在数字化浪潮下,学籍管理要以学生为本、以数字赋能,其中简化办理手续、优化服务是关键
日前,教育部印发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包括学籍建立与更新、学籍变动管理、保障措施等五章30条,充分回应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对学籍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学籍是学生在学校就读的身份标识,相当于学生的“身份证”,凡在依法依规设立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须建立学籍。我国于2010年启动建设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2013年,全国首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明确规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采用信息化方式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系统与管理制度。2014年,教育部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全国联网运行。近年来,教育强国建设战略目标的提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构、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的实施以及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也对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修订版《办法》的一大显著特点在于凸显学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亮出“严”字底色,突出教育公平,目的在于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加牢“安全锁”,让违规行为“无从下手”。《办法》对跨省转学、省内转学等学籍变动条件进一步作了细化规范。对于空挂学籍、人籍分离、重复学籍等问题,《办法》要求,学校应当至少每学期核准一次学生学籍,确保人籍一致、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础学籍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严肃、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对此,有关部门应加强学籍管理政策宣传,让社会各界都知道学籍管理的意义和有关要求,倡导全社会自觉遵守学籍管理规定,自觉杜绝违规宣传等不法行为,同时调动社会监督积极性,为规范学籍管理形成合力效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也应围绕规范学籍管理,开展打击治理破坏学籍管理、违法采集使用学籍信息、损及教育公平的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为实现和保障教育公平扎牢法治篱笆。
《办法》既明确了遵循合法性、实用性、连续性、科学性的基本原则,又为地方因地制宜出台具体实施细则留足空间,让管理更合理;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省、市、县、校各级学籍管理部门的权力、职责,对学籍管理权进行合理调整,赋予地方学籍管理部门相应的自主管理权。规范学籍管理事实上就是从学籍管理这个切入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育管理行为。这也是维护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学生学籍管理重在规范,根在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原则,厘清监管主体,突出责任规约,严格规范管理。要夯实国家、省、市、县、校五级联动管理基础,充分运用现代化数字手段,完善五级应用模式,让学籍管理凸显出科学性、规范性、数字化等特点,用规范夯实学籍管理基础,夯实教育公平底色。
在数字化浪潮下,学籍管理要以学生为本、以数字赋能,其中简化办理手续、优化服务是关键。《办法》强调要优化学籍应用服务、突出学籍信息管理安全,规定进一步简化跨省转学材料,实现跨省转学“一网通办”。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技术手段有效提升学籍管理效率,全面提升学籍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办法》不仅重视人文关怀,对学生教育数字身份、学籍管理移动端建设、减证便民等作出明确规定,更是对学籍管理工作安全制度和学籍数据信息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学籍信息与个人隐私信息挂钩,一旦突破法定的安全共享底线,外泄被不法人员利用,不仅侵犯学生个人隐私,更容易给不法招生、培训甚至诈骗行为造成可乘之机,后果不堪设想。学籍管理不仅关乎学校办学行为是否规范,更关乎学生个人隐私安全和教育公平底色。因此,教育部门、学校更应该在学籍管理人员管理、学籍日常管理、学籍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下功夫。而《办法》在学籍管理人员待遇、学籍管理机制建设、学籍管理追责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要求对学籍“把关人”严格把关。
相信在学籍管理愈加明朗规范的环境下,每个孩子的“教育数字身份”更有保证,每个人都可以遇见更加公平而又光明的未来。
(作者:张湘怡)